维护安全注意事项
1.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。
2.配戴规定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,有毒、有害的场合,要配备好防护器具,作应急之用。
3.不得用水直接冲洗电动机、减速机、保温层、仪表、仪器等。
4.设备运转时,不得清理、擦拭运转零部件。
5.不得带压拧紧或松开螺栓及修理受压元件。
检修安全注意事项
1.特殊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作业资格证。
2.必须按规定办理设备安全移交手续。
3.必须配戴规定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,有毒、有害的场合,要配备好防护器具,作应急之用。
4.切断电源,悬挂“禁止合闸”警告牌。
5.检修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蚀性物质的釜体时,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,加隔离盲板,并进行清理置换,经取样分折合格后,方能进行工作。
6.釜内作业要办理釜内作业许可证,作业因故较长时间中断或安全条件改变时,继续釜内作业,应重新办理釜内作业许可证。
7.釜内作业,可视具体作业条件,采取通风措施,对通风不良以及容积较小的釜体,采取间歇作业,不得强行连续作业。
8.釜内作业要按釜体深度搭设安全梯及台架,设立监护人,配备救护绳索,以应急撤离。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监护岗位。
9.动火须办动火证。施焊人离开时,不得将乙炔焊枪留放釜内,以防乙炔泄漏。
10.检修临时灯采用低压36V,釜内的照灯应使用电压不超过24V的防爆灯具。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24V时,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。
试车安全注意事项
1.试车人员应配戴规定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。
2.与试车无关人员离开试车现场。
3.试车过程中,试车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试车岗位。
4.试车过程中,操作控制岗位的人员与现场人员须保持良好的联络状况,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时,及时停车进行检查、处理。
5.人工盘车时,必须切断电源,拆下三角皮带。